支持研究及發展-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 Bygowinhk02 2025-03-262025-04-08 資助內容 支援具备粤港或深港合作元素的平台和合作研发项目「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下有三个项目类别:甲类:由港方单独负责征求、评审和资助的项目乙类:由广东或深圳单独负责征求、评审和资助的项目丙类:由粤港(丙(一)类)或深港(丙(二)类)双方联合征求和资助的项目、项目的研发工作必须在香港及广东或深圳均有进行最长项目期限:24个月业界赞助:项目总成本最少10%(平台项目);项目总成本最少50%(合作项目)知识产权拥有权:主要申请机构(平台项目); 投入项目总成本最少50%的业界伙伴申请机构(合作项目) 申請資格 主要申请机构必须为研发中心或指定本地公营科研机构合作项目的业界伙伴申请机构可以是根据《公司条例》(第622 章)于本港成立的公司;或有签订合约的法律行为能力的工业支援组织、工商协会或专业团体 申請截止 计划每年接受申请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