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科技應用-科技券

資助內容

  1. 以3(政府):1(企业/机构)配对模式为项目提供资助
  1. 每家企业/机构累计资助上限:60万港元
  1. 每家企业/机构最多可获批6个项目

申請資格

  1. 申请科技券资助的本地企业/机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记;或
  •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或
  • 根据有关条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机构;及
  1. 并非本港上市公司,亦并非政府资助机构或任何政府资助机构的附属公司;及
  1. 在提交申请时在本港有实质业务运作,而该业务须与申请项目相关

申請截止

全年可申請